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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曝光1660个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乘坐高铁等

2017年05月22日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使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江苏省淮安市中院积极行动,通过繁华地带大屏幕、手机微信、居委会村委会公告栏等公布“黑名单”,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的执行威慑态势。截至目前,已通过“淮水安澜”网站、户外屏幕等平台曝光淮安本地失信被执行人1660个。


淮安市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加强曝光实效,公布的信息包括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部分)、照片、失信情形、执行案号、举报电话等,涉及的失信情形包括“拒不履行”、“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等。该院通过加大曝光“老赖”力度,使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为社会公知,形成“没人敢跟‘老赖’做生意,没人敢和‘老赖’做朋友”的社会效果,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此外,该院在向最高法院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同时,还把名单同步推送淮安市信用办、市审改办征信系统,据统计,目前已发布“黑名单”1871个。与此同时,与淮安市人行、工商、公安、土地等部门联合发文,由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由人行、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信用平台的等级要求披露、记载和使用,实施信用惩戒。通过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的联合惩戒机制,最大限度挤压了“老赖”的活动空间。按照相关规定,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个人和企业,将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注册办企业、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甚至考公务员、入伍等。


据介绍,失信被执行人义务完全履行完毕的,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对存在拒不履行行为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进行常态化、精准化打击;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觉履行义务,规避、妨碍和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妨害公务或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