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盱眙县出台20项失信联动惩戒措施 ——失信党员、公务员将受惩戒
5月30日,淮安市盱眙县出台《盱眙县严重失信行为人联合惩戒办法》(盱办发[2016]46号),该办法共涉及财政、市场监管、招投标等32个实施惩戒措施部门和20项惩戒措施。办法明确对对失信法人采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限制申请专项资金、限制享受优惠政策、限制从事药品食品行业等惩戒措施;对失信自然人则采取了限制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限制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惩戒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严重失信的被执行人公安和检察机关将以拒职罪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办法对党员、公务人员、教师等作出限制参与评级、评选和评优的惩戒措施。
该办法在明确各种惩戒措施的同时,还要求相关新闻媒体、网站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布失信人信息,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及时获知有关失信信息。
(盱眙县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