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盱眙县严把事业单位法人诚信关
发布时间:2017-09-14
为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以政务诚信引领带动社会诚信建设,盱眙县信用办联合县编办严把事业单位法人诚信关。
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盱眙县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盱眙县编办及时将9名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通报主管部门和县信用办,县信用办向失信法人所在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发出信用提醒函,督促失信法人及时修复失信行为,履行判决义务,同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人员,若不能及时修复相关失信行为的,将受到联合惩戒,即降低单位信用等级,冻结单位业务办理权限,收回法人证书等,若拒不执行则要求主管部门及时更换法定代表人。目前,9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已全部修复失信行为。
今后盱眙县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法人变更前通过最高法院网站查询比对,严把事业单位法人诚信第一道关。
(盱眙县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