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盱眙县首发事业单位信用提醒函
发布时间:2017-08-10
近日,盱眙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编办首次向8家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发出信用提醒函。
日前,盱眙县有8家事业单位因法人代表的失信行为受到冻结法人事项办理等在内的联合惩戒。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第十四条“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为及时提醒相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尽快修复失信行为,盱眙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会同县编办,向失信法人代表所在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发出信用提醒函,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向认定其失信行为的司法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将信用修复信息报送县信用办和事业单位登记中心。若拒不修复相关失信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事业单位实行联合惩戒并降低其信用等级。
(盱眙信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