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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公告》的解读

  一、主要背景、目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公告,决定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要求,切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重要举措,是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行动。

  二、公告第一条明确了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以下简称无纸化申报)的企业范围,试点地区、试点时间。

  二、公告第二条明确了出口企业无纸化申报的路径是网上办税服务厅,同时告知出口企业提供的电子数据必须经过税控数字证书签名、纸质资料留存备查。

  三、公告第三条是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五条对出口企业

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提出的要求,要求出口企业必须如实提供与纸质凭证一致的商品名称、数量和金额的电子数据。

  四、公告第四条是告知出口企业办理单证证明等文书时,如需要盖章的纸质文书,可要求主管国税机关出具。

  五、公告第五、六条是告知出口企业有保管、如实提供纸质资料、备案单证及证明材料的义务,以及未按规定如实申报、装订、保管纸质资料和备案单证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