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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采购招投标资讯>[采购公告]区应急指挥中心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受淮安市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区应急指挥中心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区应急指挥中心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JPZC-磋商2019048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项目为区应急指挥中心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三、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须具有CISP或CISSP证书(服务人员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8、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到标书当中)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到标书当中)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到标书当中)

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四、公告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江浦区版块、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 3 -2019年12 10 日起接受供应商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网上招投标系统,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未在网上报名单位,磋商时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注:供应商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政府采购投标企业单位类型请选择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陈超,电话:1377037047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12 179 30 分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纸质响应文件一份】。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  2019年12 17 9  30 分  

磋商地点:清江浦区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评标    

磋商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磋商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周大从  电话:0517-83643002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单煜熹  电话:15851723817

3、现场磋商事项联系人: 郝芳   电话: 0517-83516285

4、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505室。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磋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账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九、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磋商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磋商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磋商。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淮安市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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