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谈判公告
受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委托,江苏正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HAZC-2019110300-001-HY)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38万元。
2、本项目为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须含LED屏或系统集成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原件现场审查)
3、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前六个月内(2019年4月-2019年9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4、谈判供应商提供谈判前六个月内(2019年4月-2019年9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谈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谈判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2、谈判供应商的LED屏安装负责人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LED项目经理证书或弱电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智能类职业技能证书,须提安装供负责人2019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审查)
3、谈判供应商提供经过省级部门备案的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的资信等级证书,(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省级部门备案原件现场审查)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江苏正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2、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22条。
四、谈判文件获取:
谈判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未在网上报名单位,谈判时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如果未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因供应商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下午14:30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3、谈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开标二室
六、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人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谈判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并在谈判前到304室(财务室)盖章确认(保证金交纳方式:自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开户账号:10352201040052100(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在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只需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3、注意事项: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化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关于电子化网上投标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谈判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示范格式五),同时将制作本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响应文件备份U盘一个(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份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在签到簿上签名,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前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未提交网上电子响应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对于不同载体的响应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 U盘投标,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但网上响应文件、 U盘响应文件均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供应商通过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4)电子版谈判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加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电子公章(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公章的扫描件)即为生效。
(5)谈判文件使用新点招标工具编制,请供应商选择使用新点投标工具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工具,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下载,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谈判供应商自行备响应文件备份 U盘 ,将谈判供应商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储于响应文件备份 U盘中,作为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如果谈判供应商不递交响应文件备份U盘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U盘上需贴上标签纸并写明项目名称和谈判供应商名称。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本次采购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钱皓 电话:18248918161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西路359号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夜静 电话:13805239659
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房耘 电话:15366600333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晋江路16号
3、监督部门: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林 电话:0517-84934506 邮编:223300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3室西)
附件: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竞争性谈判).doc
11.13-竞谈-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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