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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园地和残次林地开发实施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的委托,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淮安市淮阴区园地和残次林地开发实施方案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淮安市淮阴区园地和残次林地开发实施方案项目(HAZC-2019100279-HY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市淮阴区园地和残次林地开发实施方案、前期测绘及竣工测绘、以及直至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5万元。

(三)计划工期:30天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19年2月-2019年7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19年2月-2019年7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一级(要求在江苏省土地学会发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编制从业机构推荐名录》内),同时具备测绘丙级以上(含)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29日

2、获取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供应商网上报名,请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网上招投标系统,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如果未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因供应商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8000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3、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二楼开标二室

【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

六、现场踏勘:

1、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因本项目施工现场较为复杂建议供应商必须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如供应商未进行现场踏勘,责任自负。如有需要供应商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2、勘察现场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17-84920358

七、其他事项:

1、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柒仟元整 ,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并在磋商前到304室(财务室)盖章确认。(保证金交纳方式:自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开户账号:10352201040052100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磋商保证金),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财务室电话: 0517-80859020     杨会计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 成交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 :刘主任                          电话:0517-84920358

  联系地址: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陈宇     电话: 15252333108

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李磊                 电话:18205230305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宏元国际小区7号楼17层

(3)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林                             电话:0517—84934506

  联系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3室西)

九、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磋商。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淮安市淮阴区园地和残次林地开发实施方案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