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优质稻米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苏九代[2016]033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区优质稻米基地建设项目 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审字【2015】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建设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南闸片、白湖片、良庄片、戴庄片、泾河片 ; (2)建设规模: 灌溉站3座、桥1座、闸4座、斗渠首6座、涵8座、倒虹吸1座、水泥路5.13公里、防渗渠600米、土方工程15.8万方。 (3)合同估算价: 约300万元 ; (4)招标范围: 土建 ; (5)计划开、竣工时间及工期:2016年7月15日~ 2016年12月11日,工期15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 (7)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淮安区优质稻米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灌溉站3座、桥1座、闸4座、斗渠首6座、涵8座、倒虹吸1座、水泥路5.13公里、防渗渠600米、土方工程15.8万方。 (8)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一年后40日内付合同价的30%的工程审计结算款(该工程须经审计机关(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后30日内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中标合同价款5%)外所有余款。 (9)信誉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报名前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向淮安区南闸镇人民政府基建账户(开户名: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账号:3208282801211000005050,开户行:淮安市农村商业银行南闸支行)缴纳陆拾万元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在投标期间不计息,中标单位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信誉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注: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由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人民政府开具收据原件备查,否则资格预审文件不予接受) (10)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会议时提供原件核对)(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在有效期内) (3)拟选派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 2015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企业财务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预审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7) 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需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 2015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1) 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为BBB级以上(含BBB级),并提供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投标企业必须按照淮政发[2013]68号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报告,淮安区外投标企业可向属地或在淮安区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申请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报告采用淮安区制定的“标准”和“格式”)。(注:《信用报告》须经区信用办备案,在有效期内有效) (12)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注:①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②关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的说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工作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经查询后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C: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现场提交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统一缴纳(本项费用售后不退)。 4.3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6月 22 日至2016年6月28日。 5.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5.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5 日 14时 30分 (逾期不予接收); 资格预审会议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淮安区华西路63号) 投标人产生办法:采用合格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全入围方式,邀请参加工程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7.1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13813343101 联系人:徐大永 7.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98号 邮政编码:223200 联系人:杨志刚 联系电话:0517-85883069、13705230559 传真:0517-85910399 7.3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63号 电话: 0517-85189609
201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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