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新城小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3208031506040102-BD-002 1、水岸新城小区项目,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2]167号文件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一期(1#-10#住宅楼)绿化、钢结构雨棚及亮化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江苏省国信集团淮安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淮安市淮安区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建淮乡; (2)建设规模:室外工程招标面积约27044平米。本项目主要内容有:园林工程、钢结构工程、景观照明工程。 (3)合同估算价:约510万元 (4)招标范围:园林工程、钢结构工程、景观照明工程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7月~2016年8月工期(45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建设费用分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尾款。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 (有效期内); (7)拟选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有施工员证书;安全员1人:有安全员证书;质量员1人:有质量员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 2015年12 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注:①省外企业人员必须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②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均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及相关文件要求。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年1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A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提供经区信用办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12)招标人将自主查询投标企业近三年(按行贿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日计算)的行贿犯罪档案,如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的任何文件,如为中标候选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 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本项目的价格评审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评标基准价方法一、评标基准价方法二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方法确定。 评标基准价C: 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单位家数 ≥7家,去掉其中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单位≥10家时, 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人中,按照评标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误差正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价者优先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给招标人。 8、(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等费用采用网银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注:报名及下载文件: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除承诺书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及时录入到数据库中,并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核公示;承诺书1、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组成设置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新增上传支持格式的扫描件并电子签章有效。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开标现场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9、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5 元。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区招投网发布。 11、其它说明: (1)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3 日 9 时 00 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一 室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6 月 3 日至2016年 6 月 22 日。 12、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0517-85189609 13、建设单位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17-85880610 招标代理人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804室 联系人: 刘寅 电话: 025-85569055 手机: 17705145025 项目经办人证号:苏招S1587号(签字)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一六年六 月三日 | |
公司名称:淮安市友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具有淮安市招投标领域评级资格)
业务内容:信用报告评级及信用咨询
联 系 人:李学桃
联系方式:0517-89895500,18015188917
地 址:淮安市清河区万达广场中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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