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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河镇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顺河镇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经淮安市淮安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的淮财补[2016]15号文件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财政拨款,并已落实,现决定对本工程顺河镇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顺河镇境内;

     (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总长约8482米,约163.05万元。

     (3)招标范围: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4)计划开、竣工时间及工期:2016 6月30日~ 2016年8月29日,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每位投标申请人都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20151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7)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1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1需投标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开标现场必须提供经区信用办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

     12)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当投标人的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如出现并列第二、第三名依次类推。

    8、注: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给招标人。

    9、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淮安区招投标网及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

    11、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6  20  9  00 分。

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一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5    30  日至2016年  6    17   日。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12、建设单位联系人:李会计 0517-85323358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高教园区明远东路18-1号;

        联系人: 刘楠、朱玲;

        电 话 : 0517- 85829980;传 真 : 0517- 85829980

        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


 公司名称:淮安市友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具有淮安市招投标领域评级资格)

业务内容:信用报告评级及信用咨询

联 系 人:李学桃

联系方式:0517-89895500,18015188917

    址:淮安市清河区万达广场中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