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综合业务楼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综合业务楼配电工程已经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综合业务楼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和平东路北侧、万达广场东侧地块
3)招标内容:配电工程
4)工程合同估算价: 约400万元
5)招标范围: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三个许可类别和等级。
(5)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具有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6)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且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4年7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
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信用报告(机电设备类),且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级别;(企业信用报告由江苏省、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相关情况请到诚信淮
安hacx.huaian.gov.cn查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完成企业信用报告,并在预审现场出具信用报告原件)
(12)承诺本工程不转包、不分包;不存在相互挂靠情况。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有效工作日不得低于22天。
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采用合格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请申请人于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深圳路16号)报名处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壹佰元/份),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7、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2016年6月12日下午14时00分,开标五室。 报送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
8、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注: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9、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1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7-8307960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人民南路88号清江影都三楼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7-83671053
10、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6日。
11、本工程不期望投标申请人选派的投标建造师为集团总公司一级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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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淮安市友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具有淮安市招投标领域评级资格)
业务内容:信用报告评级及信用咨询
联 系 人:李学桃
联系方式:0517-89895500,18015188917
地 址:淮安市清河区万达广场中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