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首页 > 采购招投标资讯>淮安市新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工程淮安市新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1#厂房)工程

淮安市新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工程淮安市新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1#厂房)工程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苏九代[2016]031

       1 淮安市新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备【2016】24号文件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食品加工项目(1#厂房)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已落实。

       2淮安市新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城东乡南窑村二组

         (2)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3)建设规模:新建1#厂房,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3518.32㎡。                                 

         (4)招标范围:  土建、安装(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610日~2016107  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建设费用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一年后30日内付30%的工程审计结算款(该工程须经审计机关(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后30日内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中标合同价款5%)外所有余款。

         (8)信誉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报名前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向淮安市新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基建账户(开户名:淮安市新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账号:3208280351010000041003,开户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缴纳伍拾万元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在投标期间不计息,中标单位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单位信誉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注:在开标时必须提供由淮安市新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开具收据原件备查,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个标段。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7)拟选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有施工员证书)、安全员1人(有安全员证书)、质量员1人(质量员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 2015 7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①省外企业人员必须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②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均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及其相关文件要求。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7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1)需投标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提供经区信用办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

     (12)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 ①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②关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的说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工作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经查询后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给招标人

       8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等费用采用网银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2)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除承诺书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及时录入到数据库中,并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核公示;承诺书1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组成设置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新增上传支持格式的扫描件并电子签章有效。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开标现场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9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5 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送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16  6 13   14  30(逾期不予接收);开标会议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3)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  5 19  日至2016  6 12  日。

       12、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

联系电话: 0517-85189609 

       13、建设单位联系人:吕强

               联系电话:18952310358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98

        联系人: 杨志刚

        电  : 0517- 85883069

        传  : 0517- 85910399


淮安市友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具有淮安市招投标领域评级资格)

联 系 人:李学桃

联系方式:18015188917